学生奖助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来源:   作者:   日期:2020-10-09   字体:【

第一条 根据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为保障捐赠者和学校双方权益,资助和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贫困学生,充分发挥社会捐赠在学院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学生奖助基金项目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管理和具体实施。

第三条 学生奖助基金的来源为学院教育基金会,每年的奖助额度视学院基金会的受捐情况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提出预算并经学院教育基金理事会讨论决定后实施。

第四条 使用范围及额度

1、学生奖助基金主要用于助学基金和奖励基金的发放,发放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

2、助学基金发放标准:同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学年内接受各种资助的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8000元,资助项目不得超过两项。每年助学金的资助人数和标准由基金会根据年度预算决定。

3、奖励基金发放参照《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基金会学生奖助实施办法》要求。

第五条 申请及评审程序

根据《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基金会学生奖助实施办法》,由学生自主提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进行申报材料审核或推荐。

申请和推荐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审核后确定名单,提请学院教育基金会,经学院教育基金会理事讨论决定后实施,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六条 本办法自学院教育基金会理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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